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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考百题精练及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编

01-22 22:45:21司法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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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答案】AB

【考点】简易程序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73条的规定:“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由此可见即使得到人民法院的授权,在判决书上也不能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法》第143条的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因此C项符合法律规定。在《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但是当事人只能协议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不能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某一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法院职权决定的事项。因此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因此D项符合法律规定。由此可见AB是正确答案。

94、【答案】ABC

【考点】仲裁中的调解

  【解析】《仲裁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题为调解协议不是和解协议,不能反悔后再申请仲裁,D错。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里考生要注意仲裁中的调解不同于仲裁中的和解,具有以下特征:(1)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 (2)调解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案件,而不是由仲裁庭行使仲裁权作出仲裁裁决。(3)作为争议解决方式,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最后总结一下关于仲裁中的调解的重点问题:(1)仲裁庭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该调解书与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调解解决后,对该争议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3)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权利人有权依据该调解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合法权益。

95、【答案】ABC

【考点】仲裁简易程序

  【解析】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争议标的不大;(2)案情简单;(3)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本题中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小,同时甲方也承认自己应当赔偿,所以案情也比较简单,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而采取简易程序,甲乙双方也未提出异议,视为默示同意。因此A正确。仲裁庭可以选择是否开庭审理,所以仲裁员王某可以要求甲乙必须到庭。C正确。但A市仲裁委员会直接指定仲裁员的行为是错误,同时两次开庭也是不正确的,因为简易程序仲裁庭只开庭一次。只有确有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题中并未给出这种情况。B正确D错误。在仲裁的简易程序中应该注意的知识点:(1)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2)既可以决定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3)简易程序被申请人也可提出反请求;(4)如果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

96、【答案】BD

【考点】申请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程序

  【解析】仲裁财产保全要在仲裁机构在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后,对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所以本题中,A市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书还在审查中,所以甲方不能提出,只有在受理申请后,才能提出。同时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所以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书面申请也是错误的。所以A错误,D正确。根据《仲裁法》第四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此B正确,C错误。

97、【答案】ABCD

【考点】仲裁裁决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而本案中仲裁庭已经形成多数意见,故D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所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六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因此B项正确。

    考生在仲裁裁决中应该注意的知识点:(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5)仲裁庭对仲裁裁决书的补正,限于三项:a.仲裁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b.仲裁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c.已经裁决但在仲裁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

98、【答案】BCD

【考点】法院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故A错误。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其余各项正确。这里考生要附带理解一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符合的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当事人提出撤销裁决申请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99、【答案】BD

【考点】仲裁裁决的执行机关

  【解析】《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因此BD是正确答案。

100、【答案】ABD

【考点】不予执行的条件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所以BD正确。考生要分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的法定理由的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决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决所适用的法律。所以A当选。C所说的应该是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当然如果甲公司能证明王某徇私枉法,则也可以入选,但仅凭“吃饭”这个原因,并未有其他情况支持,C不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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