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学习中心 | 下载中心 | 知识大全 | 作文 | 常识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多思学习网教育学习公文写作文秘工作规则方案2017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17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03-06 17:19:09规则方案
浏览次数:751次 
标签:活动方案,营销方案,施工方案,方案格式,http://www.duosi8.com 2017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决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简称“两老”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对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进行补助的通知》(赣民字[20xx]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萍发[20xx]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补助工作的通知》(萍民字[20xx]56号)、莲组发[20xx]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乡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光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补助对象

我乡“两老”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1、曾任职务。必须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曾在我乡村级基层组织担任过主要职务的人员,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在我乡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大队书记、大队长、合作社社长职务,现在已经离任的人员。

2、任职年限。连续任职的对象连任时间必须达到三届9年以上,间断任职的累计时间必须达到十年以上。

3、年龄。补助对象必须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4、生活水平。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三、补助对象的审批程序

对“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做到不走样、不变通,不出问题,否则,严厉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张贴公告。乡村两级把“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相关事宜以公告形式在人口集中处张贴,公告时间为6月7日至9日。

2、提出申请。由“两老”人员本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任职起止时间以及证明人,当前生活水平,生活困难原因等相关情况。

3、初步核实。乡民政所对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两老”人员进行初步统计、调查和核实,初核工作采取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

4、第一次公示。初核对象填写审核表格后,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将对象的相关情况在村内醒目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5、填写审核表格。经调查、核实后,初步符合补助条件的“两老”人员到乡民政所领取、填写审核表格。

6、第二次审核。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别召开“两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乡党委、政府。

7、第二次公示。乡党委、政府对经各村审核后的本乡拟补助人员的相关情况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8、第三次审核。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的对象,由乡党委、政府进行审核。

9、汇总上报。经第三次审核无异议的对象,由乡民政所汇总成册(一式五份盖好章),报县委组织部、村建办、民政局共同核定后,由县民政局报市委组织部、村建办、民政局复核。

三、补助对象的日常管理

对补助对象的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12月份由各村自查后报乡审核,该注销的注销,该新增的新增。对该注销的,由乡党委、政府核销后,报县级备案。对该新增的要严格按前述审核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每年12月底前由县委组织部、村建办、民政局、财政局共同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村建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退一份到各乡民政所留存)。

四、资金发入和管理

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局根据补助对象名册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人。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不得纳入养老保险金范围内,不得截留挪作它用,否则,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或骗领生活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0xx年6月5日

,2017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幼教大全 | 试题下载 | 电脑学习 | 加入收藏


幼儿园教案_ 教案模板_ 课件模板_ 教学反思_ 教学计划


多思学习网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