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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工作的检验标准

01-24 00:22:04保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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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守护保安检验标准

  (一)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插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能熟练掌握大厦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特征及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等。

  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3.能熟练掌握报警监控、对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

  4.善于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和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服务态度及要求

  1.礼貌待人,说话和气,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业主(住户)服务。

  3.不准发生一起争吵,打斗事件。

  4.登记有效证件不超过30秒钟(不出错)。

  5.不出现一起业主(住户)被盗、被抢等案件。

  6.不准出现大堂秩序混乱等情况。

  7.接到住户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四)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1.5 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

 二、巡逻保安检验标准
  (一)仪额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能熟练掌握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的具体位置,发电机房,配电记,水泵房,消防中心等重点位置的防范等。

  3.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有较强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4.熟悉车场的基本情况。

  5.能圆满完成规定的检查内容。

  (三)服务态度及要求

  1.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住户服务。

  3.说话和气,礼貌等人。

  4.不发生起争吵、打斗事件。

  5.按时巡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6.不出现业主(住户)家被盗抢事件。

  7.车场内车辆完好无损,不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不丢一辆车。

  8.接到住户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9.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10.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一次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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